(1)每位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毕业生有且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,因此,毕业生要在考虑清楚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。
(2)就业协议书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户口、档案转递手续的依据,用人单位如果不能落实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关系,就不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。
(3)毕业生要与用人单位认真核对协议书上的信息,单位名称、档案转寄单位名称、户口迁移地址等内容必须规范填写,以保证顺利办理毕业生就业有关手续。
(4)毕业生应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(如已报考研究生,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向用人单位讲明情况,并在就业协议书相关项目中填写清楚,否则很容易引起协议纠纷)。